定向就业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已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于5月31日前将本人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见附件)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custyzb@cust.edu.cn)。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邮政编码:130022,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582476。请选择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进行邮寄,不接收同城跑腿送件(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定向就业协议签约工作将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在线签约(网址:http://mz.chsi.com.cn/mzjh/stu/)。6月16日平台将正式上线在线签约功能。6月23日完成签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