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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春季招生报考公告
日期:2025-05-20   浏览数:


   为做好2025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见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春季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包含专项计划情况:

1.招收“科研博士计划”9人,原则上只在学术学位专业招生,系统中“专项计划”位置选“无”,以报名数据信息进行区分。报考“科研博士”考生仅可从具有“科研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中选择。详见《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具备“科研博士”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公示》

2.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2人,面向所有学位类型招生,优先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可招汉族考生1人。系统中“专项计划”位置选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详见《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招收“省属高校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4人,系统中“专项计划”位置选“无”,以报名数据信息进行区分

1)生源高校范围: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通化师范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

2)报考范围内高校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符合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行政干部和辅导员原则上不可报考。原则上只招收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省属高校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推荐名单中的考生报考,长春理工大学教师不得报考本校。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已参加过我校2025年“申请-考核”制秋季招生,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同一专业。

2.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

5.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学术学位博士仅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专业学位博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其中在职考生需在入学时辞职并提供离职证明或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本校职工不需签订),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三、报考及申请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包括《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就读学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由所在就读学院党委盖章非应届考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已就业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未就业考生不需填写《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由所在单位盖章,未就业考生由所居住的社区或街道盖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见附件),推荐书内容可打印,签字及日期需手写

3.本科、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应届硕士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本科学历报考考生仅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已获境外学位书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要求提供学校成绩管理部门盖章的原件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重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本科学历报考考生提供本科成绩单

5.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详见招生章程中,报考条件第6条加盖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并提供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报考学术型博士考生不需提供此材料。

6.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7.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科研、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所有材料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相应签字和盖章需完整)。材料1-5项需提交纸质版。相关证件、科研及学术成果佐证等材料原件报名阶段不需提交,在综合考核面试时出具。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报名系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55210:00-202552724:00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注册用户或使用原有学信网账号,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及报考信息,上传1-9项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网上支付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

报名费标准:200元。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进行网上确认。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照片3.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2025528日前将报考材料1-5寄送至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以寄出时间为准)。请选择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进行邮寄,不接收同城跑腿送件(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22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582476

报名费和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未按期寄送报考材料的考生该次报名无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五、考(审)核内容

1.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等进行考察,并给出审核结论。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入综合考核名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实验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结合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情况。满分100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导师考核

导师应以适当方式对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并按规定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58254185583236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5582680

八、其他

1.申请材料审核预计将于20256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综合考核名单将于20256上旬公布。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准考证,考生可于综合考核前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预计在2025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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