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关系
党、团员需转移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接收党组织为:中共长春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通过各级党组织审批后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如搜索不到学院党委直接转到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由学校党委转到相应学院党组织。
团员新生注意保管好“智慧团建”系统个人账号、密码。待入学后,以班级为团支部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接收组织关系转接。纸质版团员档案,请装入个人档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412756090P
二、户口
1、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入学当年可申请落户,逾期不予办理。
2、若迁移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吉林省内的家庭户口可不迁。其他院校或单位的集体户口如需迁移,需提前至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解锁后方可落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登记簿》、《录取通知书》、《出生医学证明》及身份证。(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吉林省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出生医学证明》及身份证。(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必须全部打印,不得涂改,出生地和籍贯要精确到省市或县。《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原因必须是“升学”或“大中专招生”等代表升学意义的原因,“毕业”不予落户。
(3)户口迁往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长春理工大学。
(4)原为长春理工大学集体户口的本科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安全保卫部(处)办理。
咨询电话:0431-85582713
三、档案
报到时自愿转移档案,全日制研究生依据档案情况发放国家助学金。档案内应包括高中以后(含高中)学习、工作档案。非应届毕业生且有工作经历者,档案内应有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或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档案可由原单位于学生报到前转至所在学院或本人报到时提交。档案不得私自拆启,已拆启档案不予接收。报到后2周内仍未转至我校的新生档案不予接收。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
学校研招办不接收任何新生档案,避免遗失,请按照各学院档案接收人信息进行邮寄。请在档案袋上标明长春理工大学×××学院硕士档案以及学生姓名。
非我校录取考生档案不予接收。
序号 |
接收学院名称 |
接收人 |
办公电话(0431-) |
联系电话 |
接收学院地址 (邮政编码:130022) |
1 |
物理学院 |
李昊泽 |
85582339 |
17644250806 |
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 |
2 |
光电工程学院 |
徐 佳 |
85582874 |
17390081987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曲 琳 |
85582218 |
15143015280 |
4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王嘉麟 |
85582232 |
18686568305 |
5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李茜雅 |
85582645 |
13938381224 |
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 |
6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王 铜 |
85583169 |
15162115058 |
7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刘梦童 |
85583073 |
15143016248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赵美琪 |
85583820 |
18626928678 |
9 |
人工智能学院 |
李 妍 |
85583905 |
13894859785 |
1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梁宏宇 |
85583428 |
13134466557 |
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 长春理工大学西校区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马宇佳 |
85583027 |
13630570168 |
12 |
外国语学院 |
于 淼 |
85583085 |
13843134203 |
13 |
文学院 |
苏 欣 |
85583039 |
18088687792 |
14 |
法学院 |
于婷婷 |
85583053 |
15543675666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 南 |
85583045 |
13578887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