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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向就业考生邮寄定向协议事宜的说明
日期:2023-04-21   浏览数:

    定向就业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于430前将本人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附件1或2扫描件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custyzb@cust.edu.cn)。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邮寄地址: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邮政编码:130022,联系电话:0431-85582476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及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将按报名信息确定定向就业单位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定向协议,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待考生本人签字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于秋季入学报到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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