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秋季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学院名称 |
考核时间 |
考核形式 |
联络方式 |
物理学院 |
2023年5月4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0431-85582339/ QQ群:681079491 |
光电工程学院 |
2023年5月6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QQ群:717808514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3年5月6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0431-85582694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023年5月6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13596125007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2023年5月4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0431-85583259 / QQ群:718746460, 入群备注: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3年5月4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043185583016/ QQ:871833934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2023年5月5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13504322547/ QQ群:569309964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2023年5月5日 |
线下综合考核 |
0431-85583031 |
人工智能学院 |
2023年4月27日 |
网络远程面试 |
0431-85583590 |
注: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可采取面试、笔试、实验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结合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情况。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导师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4月26日后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核。
四、其他
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核,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考核成绩,不予录取。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1)。
2.考生需下载并签署《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签署后提交报考学院。
3.考生应及时联系招生学院,加入学院组建的QQ群,以便发布相关通知。
五、投诉受理及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投诉受理工作
受理考生投诉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1-85582541 85583236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custyzb@cust.edu.cn
2、监督举报工作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长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1-85582680
受理考生举报信箱 : jiwei@cust.edu.cn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2: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